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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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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点评和评议内容
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
对基层党组织,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履行管党职责情况,紧密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带头承诺践诺、创先争优情况,模范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等。
对党员,主要内容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情况,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等。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立足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科学确定点评、评议内容,分类设置点评、评议项目,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点评和评议方式
要注意区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党员特点,创新方式,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方便基层,确保实现领导点评的全覆盖和群众的广泛参与。
1、领导点评。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市区党(工)委、市直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的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基层党委书记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进行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认真搞好点评,又要积极接受所在支部的书记的点评。各行业部门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指导,对本行业基层单位的创先争优工作搞好点评。点评方式可采取专题点评、集中点评、现场点评、会议点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2、群众评议。一般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原则上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可根据情况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对党员的群众评议,由党员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可参照对党组织评议的方式进行。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开展“争创一流窗口,争当服务标兵”活动情况的群众评议,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除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外,还可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实地(电话、信件)回访、网络互动等形式,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对党员工作(居住)地分散、人员难以集中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群众评议,可采取分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电话及网络互动等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群众代表。基层党委参加评议人员,还应包括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应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或负责人参加评议;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要邀请服务对象参加。
三、点评和评议的方法步骤
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原则上要在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前期准备。领导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全面掌握点评对象主要工作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增强点评的针对性。群众评议前,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开展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
2、组织实施。领导点评,要在认真听取点评对象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物。群众评议,以会议形式进行的,要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本年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党员介绍立足实际创先争优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其他形式进行的,要以适当方式将基层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情况向参加评议人员进行通报。
3、整改提高。点评和评议情况、评议结果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对点评和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提高,切实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四、有关要求
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是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践诺、激发创先争优内动力的重要方式,是扩大党员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点评和评议工作的具体指导。各级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确保不走过场。
2、注意搞好工作衔接。要搞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结合,并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年度总结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行风评议、走访慰问等工作统筹考虑,尽量一并进行。要注意运用好经常性评议、即时评议结果,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3、科学运用评议结果。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情况,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和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深入挖掘总结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事迹,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建立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情况专项记录,建立台账,将点评情况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督导,整改后的情况,要及时组织群众复评,确保让群众满意。要认真总结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满意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各单位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情况及《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23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