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发表于
20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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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规范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管理,进一步发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地震科普宣传实效,市地震局、教育局、科协以中国地震局与教育部联合在威海市召开全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为契机,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认识中小学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认真总结我市创建省、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就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资格认定、考核命名、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及监督检查与奖励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市地震局、教育局、科协等部门将根据《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地震科普示范活动,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为目标,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地开展学校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能力,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地震安全。(震害防御科)